党委常委、副校长 高玉兰负责学科建设、发展规划、人事人才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、外事、留学生教育与管理、学报等工作。分管: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、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、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)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、国际教育学院)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、学报编辑部。协管:社会合作处。联系教学单位: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、历史文化旅游学院、教育学院。